在最新的中国足协评议中,讨论了深圳新鹏城与浙江队之间的换人争议。事件发生在中超联赛第24轮的比赛中,深圳新鹏城在比赛的第80分钟进行换人,但由于11号队员没有在10秒内离场,导致替补的17号队员无法上场。随后,深圳新鹏城的15号队员受伤离场,未能完成换人。比赛恢复后,深圳新鹏城的场上队员一度只有9人,这时浙江队趁机进攻并取得进球,裁判判定进球有效。
在深圳新鹏城提出申诉后,经过调查,评议组认为,替换过程虽然遵循了竞赛规则,但在工作程序上存在不足。首先,当深圳新鹏城进行换人时,由于11号队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离场,因此17号队员无法立即上场,需在比赛恢复后再进行替换。其次,在15号队员受伤并被担架抬离时,深圳新鹏城再次提交换人申请,但第六官员未能进行必要的检查程序,这导致了替换不被即时执行,裁判选择在队伍人数不足的情况下恢复比赛。
最后,尽管比赛在深圳新鹏城只剩9名队员时恢复,这种做法符合竞赛规则,但裁判在管理与工作程序的处理上显然存在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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